封面题字: 杨 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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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校:青年理论办公室
摘要: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从原来的生产工具和技术手段逐渐演变成生活的基础性平台,宗教传播也进入“互联网+宗教”阶段。致使宗教传播呈现出快捷性和普遍性、交互性与参与性、开放性和多样性、随意性和碎片化等特征,这既促进了宗教的传播和发展,也为各类非法宗教渗透提供了便利条件,对意识形态安全、社会和谐稳定、青年健康成长提出了新的挑战。在此大背景下,文章对高校防范宗教渗透的可能性路径进行了浅析,提出了坚持依法治理、坚持教育引导、坚持线上线下协调联动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互联网+;高校;防范;宗教渗透
一、“互联网+”时代与互联网宗教的产生
随着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文化多元化和社会信息化的不断发展,我国从工业社会加速向信息社会转型,发生了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的重大变革。在信息化的变革中,互联网从传统的以“+互联网”的嵌入式方式带动各个生产领域发展的生产工具和技术手段,逐渐演变成了“互联网+”的人类生活的基础性平台和经济社会新形态。截至2017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7.51亿人,占全球网民总数的1/5。互联网普及率为54.3%,超过全球平均水平4.6个百分点。1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对于宗教的传播交流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宗教作为一种社会历史文化现象和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调整自身的存在方式和发展状态。在当代,“我国正处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网络化进程不仅不断改变着人们的物质生活方式,也不断改变着人们的精神生活方式。”2在宗教领域,就表现为互联网宗教的产生。较之传统宗教,互联网宗教在内涵和外延上都在发生变化,既具备传统宗教活动的一般特点,也具备“互联网+”的时代特点,故也被称为宗教2.0时代。具体而言,互联网宗教的传播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快捷性和普遍性。“互联网+”实现了宗教传播的快捷性,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宗教的发展和文化的交流,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弊端。“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五大宗教在境内网上主流宣传网站大约4000个,并通过大量的其他网站、论坛、微博、QQ群、微信群进行传播。其中既有合法登记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和宗教人士所建立的,也有许多民间团体、未登记的宗教团体以及非法团体建立的。几乎所有的现实宗教行为都在互联网上得到反映。”3随着智能手机和移动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宗教渗透也开始敏锐地寻求最普遍、最便捷的科技手段进行。据统计,圣诞节前是高校及校园周边传教的高峰时段,从前大多数的校园传教是以人工发放传单、口头宣传、兜售圣诞礼品的方式进行,现在微信扫码等方式则更加方便内容的传播,与线上线下人员的汇集。
第二,交互性和参与性。交互性是“互联网+”时代宗教传播最突出的特点之一,“互联网+”时代,每个个体都有可能参与到宗教传播之中,都有可能成为宗教传播的主体。传播者与受众地位平等且可相互转换角色,大量的宗教信息、资料、观点能够实现双向交流和传播。同时,互联网空间具有很强的参与性,只要拥有网络和手机,只需简单操作就能轻易参与各种宗教行为。
第三,开放性和不可控性。互联网空间是一个高度开放的空间,智能手机的广泛应用为每个人提供了便捷的话语平台,无论是信教还是不信教的群体,都可以自由交流、时时浏览、随时讨论。同时,由于缺乏有力监管,其内容的可靠性和真实性无法得到保证,因此互联网宗教的传播也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可控性,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牵引和操控,各种宗教势力和利益集团可借此发布和宣传大量真伪难辨的信息,以扩大其影响,进而实现其别有用心的目的。
第四,随意性和碎片化。相比于传统宗教,互联网宗教传播更为随意,为境外宗教渗透提供了一个高效、便捷并且廉价的公共平台。互联网中传播的各类宗教思想,可能充斥着大量歪曲的非法宗教思想,甚至是宗教极端主义乃至邪教思想。正如一位学者所言,“对于真实与虚假、琐碎与重要、偏见与客观,互联网是无法分辨的,错误的信息一旦在送入互联网,是不可能追回和纠正的。”4一些被认定为非法或违法的宗教组织屡禁不止,并可能通过网络传教的方式逃避打击、暗中发展。
“互联网+”时代,既推动了宗教新的发展和繁荣,又因其自身的传播特点衍生出许多问题和矛盾,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风险和问题。
二、“互联网+”时代宗教渗透的风险与问题
宗教作为一种文化形态,从古至今都脱离不了与媒介的巨大关联。15世纪中叶,德国古滕堡发明金属活字印刷术,印刷了欧洲第一本现代意义的书籍——《圣经》。而今,科技的发展带动着传播媒介的不断进步,宗教传播也一次次地突破原有局限,成为横扫全球且多元融合的活动。有报告显示,中国宗教场所体现出一定的现代性,有10%的场所使用网络传教,其中佛教是使用互联网传教比例最高的宗教为14%。5同时,***等邪教组织也通过电子邮件、在境外开设网站等方式,大肆宣扬邪教思想。为此,有学者指出:“邪教将成为21世纪人类公害之一。同时,未来世界之间的政治经济冲突有可能让位于以宗教为核心的文明的冲突。”6具体而言,“互联网+”时代的宗教渗透为意识形态安全、社会和谐稳定、青年健康成长提出了新的问题和挑战。本文中的宗教渗透,是指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各类非法宗教传播活动,包括以颠覆我国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控制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以及在我国境内非法建立和发展宗教组织和活动为目的的各种宗教活动,而不是指宗教作为一种单纯的文化信仰的对外传播和交流。
第一,影响意识形态安全。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意识形态决定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必须推进马克思主义时代化、大众化,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约瑟夫·奈认为,在争夺世界领导权中,软实力(文化、价值观和制度)比硬实力更为重要,如果一个国家在文化方面更有吸引力,会更能够让其他国家追随。7宗教作为意识形态的一种表现形式,也是西方用来动摇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传播资本主义价值观的重要方式。因此,西方会大力支持在中国境内受到打击的各类异端邪教组织并以多种方式在中国境内进行宗教渗透,以此动摇马克思主义的主导地位。
第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由于互联网打破了时空的距离,因此,“在现代传媒手段的作用下,宗教所具有的强大凝聚力给世界不同国度、民族的共同信仰者提供了跨越时空的认同力量,而这种力量足以给现代民族国家带来离散的危险。”8《宗教事务条例》第22条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行超过宗教活动场所容纳规模的大型宗教活动,……向大型宗教活动举办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互联网+”时代的宗教传播能够实现跨国界的瞬息传播,还可能夹杂非法宗教势力、境外宗教势力的政治渗透,严重冲击我国法律规定的独立自主自办的宗教原则。更有甚者,境外非法宗教势力可能借此机会开展破坏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暴力、恐怖活动。
第三,影响青年的成长成才。大学生一直以来都是西方国家开展价值观和意识形态渗透的重点对象,西方国家善于通过各类文化产品的输出消解中国主流价值观对大学生的影响。同样,非法宗教渗透的目标也往往会集中于大学生群体。尤其是在“互联网+”时代下,这种趋势更为明显,据统计,“中国青少年网民数量为达2.77亿,占青少年总体的79.6%,占整体网民42.7%。青少年网民中,有60.1%的人信任互联网上的信息。青少年对互联网信任程度高、依赖性强、网络安全意识弱。”9同时,大学阶段正是自我意识建立的重要阶段,大学生的自我意识非常强烈但却十分不稳固,在生活和学习中遭遇各种自认为不公正的对待或是困难挫折时,对于情绪敏感内心脆弱的人而言,容易选择借助宗教平复内心情绪。正如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指出:“宗教是那些还没有获得自己或再度丧失自己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10宗教作为一类群体认识、解读世界和生活的方式,极容易被用来解读各类社会问题,一旦现实中的社会矛盾产生,而年轻人一时又无法对其做出客观、辩证的审视之时,就很容易被别有用心者利用宗教情感进行误读,使之深陷其中,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三、“互联网+”时代高校防范宗教渗透的路径选择
美国政治学者亨廷顿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指出:对一个传统社会的稳定来说,构成主要威胁的,并非来自外国军队的侵略,而是来自外国观念的侵入,印刷品和言论比军队和坦克推进得更快,更深入。11“互联网+”时代下,抵御互联网非法宗教渗透和各类反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的影响,更应成为高校需要持续思考和解决的重要问题。从前文的论述中可以发现,“互联网+”时代的非法宗教渗透,已经无处不在,通过高校一己之力进行干预只是杯水车薪,对非法宗教渗透的防范需要立法、行政、宣传教育的多管齐下和协调联动。
防范“互联网+”时代的宗教渗透,就要牢牢把握习总书记对网络宗教引导的相关精神和指示,“做好党的宗教工作,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的主动权。”12
第一,坚持依法治理,做到“导之有力”。首先,在国家层面继续加快互联网宗教的立法进程。习近平指出:“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13目前《宗教事务条例》《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对宗教活动作了相关规定,并且国家也明确提出了高校要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但缺乏其他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法规及条款,同时,现行的《宗教事务条例》有关宗教活动场所的概念与网络宗教虚拟空间也已经不相适应。所以,高校要依法治理,需要尽快出台治理网络宗教新法规,规范网络宗教的健康发展。其次,加强互联网的监管力度,营造清朗的互联网空间。互联网创造的公共空间具有虚拟性,但在互联网中活动的主体也是社会的人,因此,对互联网空间的监管是社会整体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有序的网络空间环境、营造良好的网络生态,加强对各类网络不端行为的管控力度,提升广大人民明辨是非和抵御不良信息侵袭的能力至关重要。再次,在高校层面,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和引导高校师生正确认识宗教信仰和法律法规的关系。习近平指出:“要保护广大信教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和教规的关系,提高法治观念。”14法律既保护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也保护不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教育广大师生正确看待宗教信仰问题;最后,加强高校相关管理部门的法律学习。尤其对于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要深刻认识和领会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一线处置涉宗教类情况时,做到有理有据,提升工作规范化程度。
第二,坚持教育引导,做到“导之有方”。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学生是高校的主体,提升主体的认知能力和辨别能力,是抵御各类非法宗教渗透的治本之策。因此,高校要善于对学生进行正面的教育引导。首先,辩证和科学地对待处理宗教信仰问题,既要充分尊重有信仰的学生的信教自由,又要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坚决防范和抵制校园内各类非法传教活动,坚决打击各类邪教异端。其次,要坚持正面引导,让广大学生树立起科学的宗教观。对于未知世界的探索和向往是人类尤其是青年学生的本性,而真正科学的认知可以打破思维的迷雾,引导其做出理性和恰当的选择。要善于利用互联网进行正面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网络思想政治课的正面引导作用,把宗教的传统、宗教的发展、宗教的功能、宗教的本质做到最广泛的解释和宣传,促进广大学生透过迷雾看清各类宗教现象、宗教问题的本质,对邪教和宗教加以辨别和区分。同时,要增强这一教育过程的针对性、说服力和时代感,让正面的声音更准确、更有力、更广泛。最后,加强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和爱护。许多学生因为无法正确面对现实中的各类挫折,或者无法正确认知社会中的各类矛盾,进而产生出对生活和社会的不满情绪转而寻求宗教慰藉,因此,在教育引导中,也要注入人文关怀,帮助其树立自信,建立正确的认知方式。
第三,坚持线上线下协调联动,做到“导之有效”。在“互联网+”时代,要善于利用互联网、规范互联网,也要善于利用互联网的力量,做到线下线上双管齐下,形成网络舆情引导与一线应急处置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首先,要畅通校内外的信息沟通和预警机制,善于搜集、利用上级有关部门的有效信息,坚持防范为先。高校要特别注意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以及其他高校的信息沟通,发现相关情况要及时关注、研判、上报。其次,要畅通高校内部的信息沟通和预警,加强多部门协调联动,关注学生群体的舆情信息,特别关注互联网宗教的舆情搜集和管理;同时,坚持舆情关注和应急处置相结合,要有前瞻性地处理宗教渗透现象,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在特殊节点,比如圣诞节或者其他特殊宗教类节日和活动到来前,相关校内部门(如统战、学工、保卫、后勤等部门)要互通有无、研判形势、商讨对策,做到有备无患,发现校园各类非法传教活动,要及时沟通、妥善处置、善于总结,建立事前充分预警、事中妥善化解、事后及时总结的良性运行机制。
高校作为重要的思想文化阵地,应当从体制机制、教育引导、信息搜集、应急处置、人文关怀等方面不断提升治理能力,但同时,应当看到,互联网宗教的产生是一个重要的时代课题,而“互联网+”时代下防范和抵御非法宗教渗透,更是一个需要各层力量共同协作方能解决的问题。面对无处不在的互联网和随时可能发生的互联网宗教渗透,需要从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从加强立法进程、加强网络空间管理、加强社会整体治理等方面全方位、多角度综合施策,方能真正让互联网非法宗教渗透无处遁形,进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与和谐的校园环境。
作者简介:王颖杰 北京大学保卫部信息调研办公室副主任助理研究员
程启帆 北京大学保卫部综合办工作人员研究实习员
冯支越 北京大学保卫部部长研究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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