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题字: 杨 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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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鑫 张会峰 陈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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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校:青年理论办公室
摘要:本文通过对北京大学学生的经济情况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初步建立了学生资助资金的运行模式,以保障学生资助资金的公平有效使用。
关键词:学生资助机构 标准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发展机会事关教育公平和教育发展,一直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社会各界的重视。为落实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的精神,2007年5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战略高度。新资助政策实施后,学生资助资金的管理如何标准化,如何公平有效,更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才服务,需要引起每个资助工作者的关注。目前国内尚未有相关研究。本文通过近期对北京大学2007-200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数据的调研分析,提出了标准化的学生资助资金的运行模式。
一、北京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的实证分析
在新资助政策实施的背景下,探讨北京大学如何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体系、推动资助工作走上一个新的台阶具有重大意义。一直以来,北京大学都非常重视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建立了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该体系包括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借款、临时困难补助等渠道;并为此专门成立了学生资助中心,统一管理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为构建“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资助体系搭建平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1、调查的背景资料
我们从2008年4月下旬到5月中旬,共发放了2200份的问卷,实收回问卷1300多份,有效问卷1269份,满足了社会统计调查的要求。在性别因素中男生占66.2%,女生占33.8%,男生人数居多,约为女生人数的两倍。受调查学生大多来自小城镇和一般乡镇,两者约占样本总体的77.6%。来自中部六省(山西、河南、安徽、湖南、湖北、江西)的最多,其次是西部十二省、市、自治区,来自东部十一个省、市、自治区的紧随其后,来自东北地区的受调查学生所占的比例较小。在受调查者中,约有1/3的受调查学生来自贫困县。
2、有关学生资助机构的调查结果
北京大学学生资助中心自2005年12月成立以来,教育部、北京市和学校领导为中心的建立和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中心已成为校内学生资助工作的牵头单位,为北京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各项服务,多次获得各级领导的好评。
学生资助中心从学生对资助机构的地址、联络方式、工作人员的服务等几个因素进行了调查:
调查数据表明,有97.81%的受资助学生和76.50%的非受资助学生知道北京大学学生资助中心这一机构。在知道北大学生资助中心的学生中,88.96%的受资助学生知道中心的机构地点,40.05%的受资助学生知道中心的办公时间,32.27%的受资助学生知道中心的电话,50.30%的受资助学生知道中心的网站,46.38%的受资助学生知道中心的工作内容。
2007-2008学年,有74.29%的受资助学生直接去过北京大学学生资助中心或直接接受过中心的服务。到过北京大学学生资助中心的受资助学生对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有较高的满意度。表示“比较满意”和“很满意”的受资助学生所占比例高达99%,表达“不满意”和“很不满意”者还不足1%,可见北大学生资助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在受资助学生之中是被高度认可的。
学生资助中心被受资助学生所了解、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得到同学认可,这为整个学生资助资金的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工作人员的良好表现也从一个方面反映了中心内部人员管理制度的有效性。而对电话、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的了解达到50%左右,是因为目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多去与院系接触,但专业化的学生资助中心也正通过贷款、资助课堂的开设、资助咨询、助学金评审以及学生服务总队温馨家园、能力建设等活动的指导,加强与同学的联系。但下一步还需通过广泛宣传,让学生对中心的职责、办公时间、电话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3、有关学生资助资金运行管理模式的调查结果
北京大学2007-2008学年采用的学生资助资金运行管理模式,涉及了从资助信息传播到申请再到获得这一全过程中各个环节的问题,本文尝试探讨影响学生对资助资格评审结果满意程度的因素。
(1)了解资助信息是学生资助资金运行的关键点。受资助学生了解资助信息的最主要渠道为院系通知(71.13%)和BBS(47.23%),此外,还有25.06%和21.06%的受资助学生分别将班主任和学生资助中心网站作为他们了解资助信息的渠道。非受资助学生了解资助信息的主要渠道也是院系通知(46.40%)和BBS(40.20%)。由此说明,以院系通知和班主任通知组成的行政渠道,和以BBS及资助中心网站构成网络传播渠道,是传播资助信息的最有效渠道。从另一方面也说明,还要加大力度推行学生资助课堂和有关宣传资料的有效发放。
(2)资助推荐的流程也是学生资助资金运行的关键点。受资助学生的推荐流程为 “个人申请→班级意见→院系意见→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公示”。在北京大学2007-2008学年资助推荐流程的评价上, 90.2%的受资助学生对推荐流程评价为“比较合理”和“很合理”,这个比例在非受资助学生那里也达到77.42%。
(3)学生所在院系关于资助方面的公示情况。根据受资助学生的反映,院系层次公示的比例为43.34%,年级层次公示的比例为8.83%,班级层次公示的比例为14.98%。
(4)学生获得资助款后获取信息的方式。向受助学生发放资助款的方式是将资助款汇入学生的银行卡或校园卡,这种方式虽然便捷,但有可能产生资助款到帐后学生不知道的情况。对此,问卷中涉及了对资助后续服务需求的调查。71.04%的受资助学生和41.44%的非受资助学生认为需要提供电子邮件提示的服务,44.24%的受资助学生和44.91%的非受资助学生认为需要提供短信提示服务。10.22%的受资助学生和21.34%的非受资助学生认为需要院系通知,14.80%受资助学生和10.42%非受资助学生认为需要在学校综合门户网站公布。
(5)社会捐赠的助学金管理中一直要求有给捐赠人写信的环节,也是运行模式的关键点。对是否有必要给捐赠人写信的问题上,81.88%的受资助学生认为“有必要”和“很有必要”,这个比例在非受资助学生那里也达到66.5%。可见,多数学生认为给捐赠人写信是必要的。
(6)绝大多数学生认为资助的评审过程是公正的。受资助学生中认为资助评审过程“比较公正”和“很公正”的比例为86.9%,
为了解有哪些因素可能影响到学生对资助资格评审结果的满意程度,我们开展了研究,结果显示,受资助学生比非受资助学生更倾向于对评审结果表示满意,毕竟资助资格的评审主要针对受资助学生,这一群体的亲身体会和满意程度更为重要。在学生个人特征的影响上,男生比女生对资格评审结果更满意;大一学生比其它各年级学生对资格评审结果更满意;学生是否为党员或预备党员对评审结果的满意程度没有显著影响。在资助信息的公示上,无论学生所在院系是采用年级公示、班级公示,还是院系公示,在对评审结果的满意度上没有显著差异,但不公示资助信息却会显著导致对评审结果的不满,因此,如果要取得学生对评审结果的满意,学校的学生资助机构和院系有必要做到资助信息透明化。
二、标准化学生资助资金的运行模式
自1997年实行普通高等学校收费体制改革以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就成为普通高等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肩负着大学的教育公平重任,还担负着维护大学稳定的责任,更将目标定位在为国家培养优秀人才。1997年至2000年,各高校开始建立以减免学费加助学金,配以贷学金的资助方式,主要工作放在学生工作部门,但需要院系及财务部、教务部等部门配合;2000年至2004年,出现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参与部门涉及到银行、财务部、教务部门、院系、学生工作部门的学生资助机构等;2004年至2007年,国家助学贷款采用新机制,部属高校的助学贷款具有非常明确的管理流程,赋予高校更多的职责,高校逐渐出现专门学生资助机构,此时各级政府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现;2007年至今,新资助政策的推行,各项国家文件的推出,从总的指导意见到作为学生资助基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乃至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等有关管理办法的推出,为高校建立标准化的学生资助运行模式提供了宏观的政策保障。
国际标准化组织与国际电工委员会在1991年联合发布的SO/IEC第2号指南《标准化与相关活动的基本术语及其定义》(1991年第六版)中,把“标准化”嘱语及其定义放在第一个。标准化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活动”。
学生资助资金运行模式标准化主要指制定、发布、实施与学生资助资金运行模式有关的标准(如规定、手册、制度)。笔者试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1、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为拔尖创新人才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才就是要满足学生在校各项学习和生活成本的同时,还要考虑学生的素质、知识、技能等方面的需求,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最终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为拔尖创新人才的目标。需要紧紧围绕这个需求来设计学生资助的标准化运行模式。
2、遵循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和文件
自1997年以来,国家先后推出了一系列有关学生资助文件,特别是2007年,国务院制定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十余个文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项资助提出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资金运行模式提供依据。
3、明确各级资助机构以及专职学生资助工作人员的职责
了解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机构的职责对建立学生资助金的管理运行模式有重要作用。目前的资助机构分为政府资助机构和高校资助机构。在政府学生资助机构中,全国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承担着落实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内容的高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以及推动相关工作。省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贯彻国家和省关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方针、政策,参与提出本省市各级各类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政策,并提供资助咨询服务,负责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助学活动,多渠道筹措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费,提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金的分配使用方案。高校资助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主要为:负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完善助学体系;建立和维护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档案;负责各类学生资助的咨询、资格审核及协助发放、资助后管理等。
明确各级机构的职责有利于充分借助各方面的资源,确保学生资助资金的有效使用。而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有利于实现管理的最佳状态。高校专职学生资助工作人员的职责主要是为学生进行资助咨询与指导;校级资助政策的制定及落实;开展相关院系级工作人员的培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学生资助资金的审核及开展项目管理等等。院系班级的学生资助兼职工作人员、辅导员和班主任的工作职责是:学生资助项目咨询和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复核;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正确面对贫困;教育获资助学生常怀责任意识和公益精神;充分借助院系的党团组织给予同学关怀和帮助等。
4、实行学生资助资金的三级管理模式,抓住关键点
依据目前学生资助机构较待扩展的人员配置情况,学生资助资金运行模式仍需要三级管理模式。当然,专业化学生资助机构进入后,可赋予专业化机构更多工作,以便专业性强的工作由校级机构完成。从北大这几年的实践以及上面的调查分析得到,依托专业化学生资助机构建立标准化的学生资助资金运行模式是目前较有示范性的。待专业化机构扩展后,再实行二级管理模式(即学校专业机构直接面对学生),以方便院系将精力集中在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中。
学生资助资金的运行三级管理模式是:(1)学生申请;(2)学生资助机构牵头,院系配合的相关机构展开咨询宣传,院系初审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给予学生获得资助的初步资格;(3)以专业学生资助机构为核心的学生资助委员会审核有关资料,确认资金的资格。
但需要把握住以下关键点:
(1)学生获取资助信息宣传非常重要,目前可更多借助院系的行政渠道,这也就要求院系要加大力度进行宣传;
(2)受助学生信息要公示,在校系两级公示较合理,以确保资助运行模式中的透明公开;
(3)学生获取资助款的信息获取方式:提供电子邮件提示的服务和提供短信提示服务,这可由学生资助机构完成,这也是体现专业化中心成立后的一种良好服务;
(4)推荐学生获取资助资金流程为:个人申请→班级意见→院系意见→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评审(由学生资助机构等单位组成)→学校公示,这种方式经数据分析得到学生认同;
(5)对社会捐助、资助金提倡受助学生给捐赠人写信。
作者:杨爱民 北京大学学生资助中心主任
责任编辑:王 玮